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刚刚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各主要职能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于今年1月正式印发。
《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巩固了工作基础、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细化了《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完善了社会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
《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各部门拟主要开展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共十章50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1”就是实现一个目标,即:持续改善全国声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5”就是深化五类管控,即: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4”就是强化四个方面,即: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加强监测、严格执法,紧抓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指导各地结合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及时依法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稳步提高噪声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四、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2022年,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一揽子工作措施,不断彰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力度与温度。
一是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执法严肃性。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10万个,累计罚款76.72亿元;配套实施五类案件9850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为143件,罚款金额为1.55亿元,查封、扣押案件4836件,限产、停产案件629件,移送拘留案件281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27件。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警醒震慑作用。
二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有效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各地将4.49万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企业50.99万家次,较2021年减少16.1%,有效降低对企监管频次。同时,持续推动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各地通过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帮扶指导等措施,帮助企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促进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开展2023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部署推选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
活动旨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展示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场景,进一步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增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
推选结果将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公布。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代表、十佳公众参与案例代表及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代表将受邀参加2023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自2018年开始,生态环境部每年会同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推广,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推动社会各界共建美丽中国。
碧水保卫战向纵深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黄小赠: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刚才刘友宾同志介绍了一下我的情况。长期以来各位都十分关心、支持并且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宝贵的贡献,借这个机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通报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作为,奋力拼搏,碧水保卫战向纵深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推动黄河保护法出台。积极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年),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全力支持配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印发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9成以上,推动解决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完成黄河中上游及汾河流域6省30地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实施长江经济带和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巩固深化工业和城镇水污染防治。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出台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进县城及县级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国累计划定1.96万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继续牵头摄制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交办地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34个。
二是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修订完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累计将34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印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发布首批26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水生态环保工作,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牢牢守住水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022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降低3.7%、5.5%。
尽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瓶颈制约和挑战,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如黑臭水体从根本上消除难度较大,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截污治污还不到位,蓝藻水华、水生态失衡问题依然存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